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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全面推行公务员“以师带徒”培养制
发布日期:2017-12-28浏览次数: 字号:[ ]色调调节:

  好作风、好做法,如何薪火相传?好干部身上的优势资源,如何又快又好地复制、移植到新晋公务员身上?日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联合下发《关于实行新录用公务员“以师带徒”培养办法的通知》,从文件下发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实行新录用公务员“以师带徒”培养制。
 
  学一门手艺要拜师傅,而今进机关单位当一名公务员也要拜师傅了。近年来,我县通过公开考录,补充了大批年轻公务员。这些公务员大多刚出校门,在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尽管每年有新晋公务员的初任培训,但时间和培训内容有限,不可能让他们一下子就掌握机关工作所有要求,还需在实际工作岗位上历练、实践。而老的公务员队伍中有许多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他们在实践中积累了很多行之有效的工作经验和独特的工作方法,通过“以师带徒”“以老带新”的“传、帮、带”,可以让新晋公务员少走弯路。
 
  《通知》规定,新录用公务员在试用期内,由所在单位选定一名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好的公务员骨干担任导师。导师对他们实行“一对一”的“传、帮、带”,给予思想作风引导、理论学习辅导、职业技能传导、日常行为指导,促使新录用公务员尽快转变角色,适应岗位工作。据悉,导师的指导期一般为一年,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导师指导期可适当延长。实施对象是新录用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新录用的工作人员。当年度转业的军转干部、转任公务员可参照执行。为鼓励导师,每年给导师记3至6学分,并在年度考核评优中给予优先考虑。从2018年起,此项新录用公务员“以师带徒”培养办法实施情况,将列入年度公务员学习培训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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